电子烟网站“鹦鹉学舌”:网络购买卷烟新途径
近日,我国烟草监管部门再次发文,重申禁止网络销售卷烟。然而,记者调查发现,部分电子烟网站仍通过各种隐晦手法兜售卷烟,成为网络购买卷烟的新途径。
“诱导式”宣传
“口感醇厚,香气浓郁……”近日,在一家名为“烟魔”的电子烟网站上,一款名为“阿诗玛”的电子烟产品赫然印入眼帘。页面上,该电子烟被宣传为“烟民福音”、“戒烟神器”。
但细看之下,这款电子烟的宣传中却出现了“醇香烟草”、“经典烤烟”等字样。实际上,这些词汇都属于卷烟的专有描述。记者发现,该电子烟产品页面上没有任何电子烟的成分信息,反倒提供了卷烟参数,如焦油含量和尼古丁含量。
“这明显是在诱导消费者购买卷烟。”中国政法大学烟草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文生表示。
“曲线式”销售
除了“诱导式”宣传,部分电子烟网站还通过“曲线式”销售来兜售卷烟。
在一家名为“ Vape”的电子烟网站上,记者发现,网站首页并没有直接销售卷烟,而是提供了一些“改装套件”。这些套件包括一个电子烟设备和一个空烟弹。
然而,当记者联系网站客服时,对方却明确表示,可以提供“加烟服务”。即在空烟弹中填充卷烟丝,供消费者使用。
“暗号式”交流
为了躲避监管,部分电子烟网站还使用“暗号式”交流方式。
在“烟海”电子烟论坛上,记者发现,不少网友使用“烟叶”、“叶子”等代号来指代卷烟。同时,一些网友还会使用“私信”、“加好友”等方式进行交流,以逃避监管部门的监控。
监管困境
电子烟网站兜售卷烟,给烟草监管带来新的挑战。
“一方面,电子烟网站的经营主体往往是个人或小公司,监管难度较大。”王文生说。
另一方面,卷烟属于专卖商品,只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才能销售。而电子烟网站往往不具备这样的资质。
“如果电子烟网站兜售卷烟,属于非法经营行为,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”中国烟草总公司法务部原副部长张志刚说。
专家建议
针对电子烟网站兜售卷烟乱象,专家建议:
一是加强监管,对电子烟网站进行全面排查,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打击。
二是完善法律法规,明确禁止电子烟网站兜售卷烟。
三是加大宣传力度,让消费者了解电子烟网站兜售卷烟的危害和违法性。
四是开展网络治理,切断电子烟网站兜售卷烟的渠道。
“电子烟网站兜售卷烟,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,而且破坏卷烟市场秩序。”王文生说,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,遏制这种乱象。”